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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青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 (2016—2020年)的通知
青岛帆船网 2017-03-02 15:26:45 

    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各单位:现将《青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岛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27日     青岛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健身需求,助力健康中国和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和省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鲁政发〔2016〕2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实施全民健身国家战略,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引领,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增强市民体质、提高健康水平为根本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改革创新、依法治体、确保基本、多元互促、注重实效的工作原则,推动群众体育发展提档升级。加快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激发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扩大体育健身服务和产品供给,发挥全民健身综合价值和多重功能,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元体育健身需求,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身体素质,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贡献力量。

    (二)总体目标。到2020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进一步增强,健康素质主要指标位居全国前列,每周参加1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60%以上,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达到50%以上,市民身体素质与健康水平稳步提高。广泛开展全民健身运动,促进重点人群体育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全面建成覆盖城乡的全民健身设施体系、组织体系和健身指导体系,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广泛深入开展,体育消费需求更加旺盛。全民健身在倡导健康生活、团结凝聚人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日益显著。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体育文化传播。营造以参与体育健身、拥有强健体魄为荣的个人发展理念和社会舆论氛围,发挥体育文化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等方面的独特价值和作用。充分发挥我市“帆船之都、足球名城、田径之乡”的品牌影响力,以品牌为先导,弘扬健康理念,充分发掘整理,形成具有地域特色的青岛体育文化。结合我市山、海、河、湖、林等地理特点,根据不同区(市)区域特色,提炼运动项目文化精神,倡导全民健身新时尚。传承和推广武术、健身气功、秧歌等优秀民族传统体育项目,打造一批高质量的体育文化精品工程,办好一批社会效益显著的体育文化品牌活动,形成一批群众喜爱、形式多样、富有乐趣、充满正能量的体育文化产品,发扬体育文化精神,体现其独有的教育功能和引领作用。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各类媒体的宣传作用,开辟健身指导、知识普及、项目推广等专题专栏,弘扬民族传统体育文化,营造终身体育健身环境,推行科学、健康、文明、幸福的生活方式。

    (二)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1.丰富全民健身活动体系。进一步拓展全民健身活动的广度和深度,构建多层次、常态化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实现健身活动全覆盖。继续扩大迎新年全民健身健康跑、全民健身登山节、社区健身节、畅游汇泉湾、全民健身徒步毅行大会、沙滩体育节等6大板块精品体育活动的影响力。不断引进高水平、有特色、能落地的全民健身活动,完善以“帆船、足球、田径、乒羽、马拉松”为引领的国际国内大型体育赛事运行机制。提高自行车、马拉松等比赛和“百千万三大赛”(百县篮球、千乡乒乓球、万人象棋)、“青岛球王”等本土赛事水平。

    2.加强培育区域体育特色。充分利用山海资源,重点打造徒步骑行、登山露营、帆船等健身休闲项目。围绕不同区(市)地理环境特点,结合传统体育项目发展基础,打造特色品牌健身活动,形成“一区(市)一品牌,一街一特色”全民健身活动格局。大力推广针对不同年龄、不同性别、不同行业者参加的运动项目,推动群众体育健身活动普遍化、经常化、多样化。

    3.推动赛事体制改革。由政府主导办赛向社会化、市场化办赛转变,建立多元主体办赛机制。大力培育专业化体育赛事推广和运营机构,丰富竞赛组织主体,完善社会承接机制。发挥基层和网络等新兴组织渠道作用,完善业余体育竞赛体系。制定赛事承办标准和评估办法,公开综合性和单项体育赛事目录,提高社会组织赛事承办能力。改革大型综合性运动会的办赛模式,利用筹备和承办省运会等重大赛事实施体育惠民工程,实现竞技体育与群众体育协调发展。

    (三)科学统筹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

    1.科学编制和实施健身场地设施规划。编制市、区(市) “十三五”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规划和公共体育设施布局规划,有计划地加快推进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在实现城区健身设施“8分钟健身圈”、农村体育健身设施全覆盖的基础上,实现由量的积累向质的提高转变,打造“风雨无阻”健身活动场地,区(市)全部建有“三个一”工程(一个公共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一个体育公园或健身广场),镇(街道)普遍建有“两个一”工程(一个全民健身活动中心或灯光篮球场、一个多功能运动场),村(居)建成一个多功能的文体广场,全市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8平方米以上。建设大沽河流域运动圈、环胶州湾休闲体育生活圈、古镇口健身圈、鳌山卫蓝色硅谷健身圈;发挥海岸线资源优势,打造国家级全民健身精品工程“中国青岛黄金海岸体育旅游休闲带”,形成健身休闲运动场地“四圈一带”总体格局。加快市民健身中心、水上运动中心、射击运动中心、国家青少年足球训练中心、网球中心等工程建设。完成世园会园区及周边全民健身功能改造,建成即墨健康主题公园;以崂山、珠山、大泽山、莱西湖等休闲旅游资源为依托,打造体育休闲精品旅游线路和高品质体育旅游赛事。

    2.落实健身场地设施标准。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将公共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纳入市、区(市)建设规划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新建居住区和新型农村社区,严格按照“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室外人均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规划建设社区体育健身设施,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不得挪用或侵占。支持有条件的公园、广场、公共绿地及空置场地,统筹推进多功能公共运动场项目建设。

    3.有效扩建地域特色便民设施。充分利用山、海、河、湖、林等自然资源,建设公共体育设施及健身绿道、登山步道等户外运动设施;利用轨道交通站点周边空旷区域建设休闲健身场地;利用旧厂房、旧仓库、农村“四荒”(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和空闲地等闲置资源,改造建设健身场地设施。重点扶持建设公共运动场、多功能运动场、足球场、拼装式游泳池等室外健身设施。到2020年,建成1万处体育健身设施,构建多层次、具有主题特色的全民健身体育设施网络。

    4.提高体育设施利用效率。创造条件盘活存量资源,增强大型体育场馆复合经营能力。健全公益性开放评估体系,探索建立中小型体育场馆免费、低收费开放补助机制。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应对体育场馆区域进行物理隔离改造,在教学活动之外的时间向社会开放。推进企事业单位、公园等符合全民健身需求的公共场所对全社会开放。坚持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公共室外健身设施产权单位的管理维护责任。鼓励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公共室外健身器材进行定期巡检维修,确保群众健身安全。

    (四)做大做强各类体育社会组织。

    1.加快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按照社会组织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贯彻落实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要求,稳妥开展脱钩试点,研究制定市体育总会管理的社会组织改革方案、行业管理规范标准,稳步推进体育社会组织改革试点工作,建立现代体育社会组织管理体制和以章程为核心的体育社会组织内部治理机制。完善简政放权、政府购买、税收优惠、人才激励等一系列扶持措施,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发挥积极作用。建立健全体育社会组织退出机制、诚信承诺制度、行业性诚信激励和惩戒机制,推进各级各类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推动其向社会化、法治化和实体化发展,提高运动管理能力,增强自我造血功能,提高承接全民健身服务的能力和质量。

    2.建立健全全民健身组织体系。扩大基层体育组织(政府组织、社会组织)的分布,提高经常指导和检查基层体育组织日常开展全民健身活动的比例。充分发挥市体育总会的管理职能和桥梁作用,推动各类单项、行业体育社会组织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到2020年,市、区(市)和80%以上的镇(街道)及有条件的村(居)建立健全体育总会,鼓励民间健身团队和健身站点等基层文化体育组织依法依规成立社团和俱乐部。通过重点扶持、项目引导、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发展,高度重视基于共同兴趣爱好组成的自发性、分散性群众健身活动组织的成长,促进“草根”性体育健身活动组织的健康发展。

    3.提升志愿服务水平。探索新形势下社会体育指导员工作运行机制,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挂靠站点制度,落实在岗实名制。到2020年,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占总人口比重达3‰,全民健身辅导站点达到6000个。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各区(市)每年确保发展和培训三级社会体育指导员100人以上,利用科学健身大讲堂、等级培训等多种形式,不断提高社会体育指导员技能,并通过服装配备、以奖代补、公益岗位、外出学习等方式予以激励。

    (五)大力推进健身服务业发展。加快发展健身服务、竞赛表演、场馆运营、体育中介等核心产业,提高服务业比重,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不断增加体育市场供给,形成规范有序的体育健身休闲市场,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消费意识明显增强,体育消费规模和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引入社会资本兴办全民健身服务业,增加全民健身服务从业人员,培育实力雄厚、技术力量强的全民健身服务企业和品牌。到2020年,体育及相关产业增加值占全市国内生产总值(GDP)比重达到2%。

    (六)强化全民健身发展重点。

    1.重点发展青少年体育。推进“体教结合”,大力开展青少年体育活动。提高以足球、田径等传统项目为主要内容的中小学生10项联赛水平,继续推行足球、羽毛球、帆船、武术等特色项目进校园活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广泛开展青少年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校内每天体育活动时间不少于1小时,每名学生掌握2项以上体育运动技能,养成锻炼习惯。加强学生体质状况和参加体育锻炼情况的考核评价,将考核结果纳入初高中学生综合素质档案,作为升学的重要依据或参考。进一步开展少年儿童健康夏令营、游泳普及、校园足球等活动。加强学校体育场地、教学设备和健身设施的建设投入,推动校外体育设施对青少年优惠或免费开放。

    2.完善老年人健身保障体系。健立完善老年体育协会四级网络,做到“有组织、有场地、有经费、有器材、有活动”。做好老年人体育工作骨干队伍培训,特别是各级社会指导员、裁判员、教练员培训,为老年人提供科学、精准的健身指导。村(居)要建立自己的健身活动站点,组织开展适合老年人的体育健身活动。到2020年,经常参加体育健身活动的老年人达到60%。

    3.重视特殊人群健身需求。实施“助残健身工程”,加大残疾人自强健身示范点建设。完善残疾人体育训练和康复设施,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标准,为残疾人健身提供便利。传播残疾人健身体育知识,推动残疾人体育社会组织发展,继续办好市残疾人运动会。重视外来务工和低收入群体健身需要,使其能有场所、有组织地参加健身活动。

    4.着力推进职工体育。开展面向广大职工的体育联赛,继续做好市企业运动会、机关运动会等,提高广大职工的健康水平。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要把职工健身列入工作计划,积极建设职工健身设施,广泛建立职工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队,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体育健身和竞赛活动。倡导每周健身3至4次,每次不少于1小时。将各单位坚持“工间(前)操”制度、开展国民体质测试和举办职工运动会等情况纳入精神文明单位创建内容。

    5.推广和普及群众性冬季运动项目。支持新建和改建多功能冰场和冬季雪场,推动冰雪运动进景区、进商场、进学校,增加花样滑冰、速度滑冰、冰球等项目的群众参与人数。在黄岛区、即墨市等地依托当地自然资源进一步发展滑雪项目,夯实冰雪运动群众基础。打造一批冰雪运动俱乐部,承办一些观赏性强、群众参与度高的冰雪项目比赛。

    (七)健全全民健康服务保障。

    1.推进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合理统筹、组织、协调、配置公共体育资源,加大对农村、山区、海岛等欠发达地区的扶持力度,缩小城乡差距、南北差距,推进全民健身公共服务均衡发展。以健康为主题,整合宣传、卫生计生、文广新、教育、民政、残联、旅游等部门相关工作,在镇(街道)层面探索建设健康促进服务中心,镇和新型农村社区全面建成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健身组织、健身活动、健身指导全覆盖。

    2.提高全民健身指导的科技含量。完善区(市)级以上体质监测和健身技能培训机制,建设区(市)级以上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并逐步建成市、区(市)、镇(街道)三级科学健身监测和指导网络。积极组织开展体质测定和运动能力评定活动,继续开展国民体质检测“六进”活动(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农村、进学校、进部队),建立针对不同人群、不同环境、不同身体状况的运动“处方”库,通过举办形式多样的科学指导活动,扩大社会影响力,提高群众的科学健身意识。加强全民健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引导和支持“互联网+体育”发展,完善体质健康监测体系,开发应用国民体质监测大数据,实现全民健身的科学化、智能化、掌上化。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对体育用品研发检测机构给予适当扶持,推进全民健身场地设施、设备创新和安全使用。

    3.推动全民健身与全民健康深度融合。坚持“大健康”工作理念,创新工作方式,推动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发挥全民科学健身在健康促进、慢性病预防和康复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体育与卫生公共资源和健康信息共享,有效推动疾病预防关口前置。推动体育领域供给侧结构改革,大力发展健身休闲产业,进一步转变体育发展方式和工作思路,完善健身休闲服务体系,丰富产品供给,重视发展消费引领作用明显、投资带动效应强的健身休闲项目,制定专项运动规划和设施建设规划,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三、组织实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好国家、省全民健身工作的各项部署,进一步发挥全民健身领导小组作用。体育部门要加强对全民健身工作的统筹规划和协调指导,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认真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财政、发展改革、文广新、民政、城乡建设、教育、卫生、旅游、农业等有关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加强协调配合,落实相关任务。共青团、妇联、残联和行业体育协会要结合自身特点和优势,共同推进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有关部门和行业要依照本计划,制定本部门、本行业的具体落实方案,形成工作合力,认真组织实施,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参与、企业支持、社会响应、智库介入”的工作格局。

    (二)加大资金投入,落实各项保障。明确划分各级政府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事权和支出责任,将公共体育设施建设与管理维护经费列入本级政府基本建设投资计划,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保持与国民经济增长相适应。推动体育部门“放管服”改革,建立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积极培育企业市场主体,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城乡建设和国土资源房管部门要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建设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落实好全民健身设施的配建标准要求。落实好体育场馆的各项税收政策,运用税收、价格、规划、土地等政策,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兴办全民健身事业。加强体育人才队伍建设,创新全民健身人才培养模式,培育复合型的“健康专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大对社会化体育健身培训机构的扶持力度。鼓励支持大学生、退役运动员等从事全民健身、体育产业和体育教学工作,并将其纳入地方政府创业扶持范围,在政策和资金上给予优惠和补助。 

    (三)建立全民健身评价体系,实施成效评估。制定全民健身发展评估标准、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案,组织开展中期和终期评估。区(市)级以上体育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进行检查指导,开展本地区公共体育服务水平监测评价,自觉接受同级人大、政协和人民群众的监督。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估,定期开展公共体育服务水平和社会满意度调查,形成良好的监督反馈机制。根据中期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各项指标。在2019年对实施本计划实施成效进行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本级政府和上级体育部门,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完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问责机制,对开展评估工作不力,群众满意度不高的地区和有关部门实施问责。对支持和参与全民健身、在实施全民健身计划中作出突出贡献的组织和个人给予鼓励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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