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规则
1.1比赛遵循《帆船竞赛规则》(简称RRS)中所定义的规则。本赛事执行《国际帆联帆船竞赛规则》(RRS)中所定义的规则。 1.2针对竞赛规则42.3(h),为摆脱搁浅或离开商船航行通道,公开级帆船可以使用发动机。发动机的使用应该控制在所需要的最少时间和距离内,不得因此在竞赛中获得明显优势。在上述情况下使用发动机者应于抗议时限内向仲裁委员会提交一份详细报告。仲裁可以裁定去增加他本轮的到达时间。组委会可能采用发动机挡位强制锁止装置。 1.3增加规则41(e):帮助落水船员在营救位置附近返回船上。 1.4各成员国/地区管理机构的规定不适用本次比赛。 1.6若有因规则语言版本引起的争议,以英文版内容为准。 2、参赛者通知 2.1参赛者通知将张贴在媒体中心的官方公告栏上。 2.2竞赛委员会可能在竞赛前或竞赛期间用VHF87A频道播报竞赛信息。未能给予或接收此类通信内容或者抢航通知的播报顺序不能成为要求补偿的理由,除非此类补偿要求是由竞赛委员会或仲裁委员会提出的。本条更改规则62.1。 3、航行细则更改 航行细则的任何更改将在当天的起航预告信号之前1小时公布。此外,对竞赛日程的更改将在其生效的前一天21:00之前公布。 4、岸上信号 4.1岸上信号将在下水码头附近的旗杆上展示: 4.2升起AP旗后,在降下时,有关竞赛信号“AP”规则中的“1分钟”改为“不少于30 分钟”。 5、培训日程及赛事日程 5.1、总体日程安排: 5.2、培训日程及赛事日程 参赛企业8-10家,60余人参加帆船培训,积极备战比赛,大致培训日程: 赛事日程如下: 5.3本系列赛计划完成3场共10轮航线赛和一轮长航赛。 5.4计划一天2轮竞赛。最后一个竞赛日安排长航赛 5.5为了提醒帆船竞赛即将开始,在预告信号发出前至少5分钟时展示橙色旗并伴有一声音响。 5.6每场第二个竞赛日14:00之后不再发出预告信号。 6、级别旗 本赛事赛事旗 7、竞赛区域 青岛奥帆中心附近水域。场地赛附近起点坐标:N36°06.624 E120°46.734 8、竞赛航线 参照附件1。 9、标志 航线赛的航线标志为黄色充气浮标,右侧起航标为起航信号船,左侧起航标是竞赛委员会船,起航线即为终点线。 10、障碍物 在奥林匹克帆船中心外港池出口向外延伸约300米处有暗礁,易造成搁浅。此暗礁区域直径约为80米,见航行细则附件2。 11、起航 11.1起航线为起航信号船上的橙色旗(START)旗杆与其左侧起航标志间的连线。 11.2晚于起航信号发出后7分钟起航的帆船将不必经过审理记为DNS(未起航)。此处更改规则A4. 11.3预告信号之前将在起航信号船白板上展示行驶的航线和1标的大致罗盘方位及距离。 11.4当船体及船上船员或装备的任何一部分在她起航信号前1分钟处于起航线的航线一侧并被识别出来时,竞赛委员会将于起航信号后尝试在对讲机VHF81频道上播报她的帆号或船艏号。未能播报或未能按时播报不能成为要求补偿的理由。本条更改规则62.1(a)。 12、航线下一航段的改变 12.1删除规则33 (a) (2)和(b)。如果改变下一段航线,竞赛委员会(RC)将移动原有的标志(或终点线)到新的位置。 12.2参赛船或板应在发出改变下一段航线信号的竞委会船和附近的浮标之间通过。左舷一侧离开浮标,右舷一侧离开竞委会船。本条更改规则28. 13、终点 航线赛终点线为终点船上的橙色旗(FINISH)旗杆和终点标的连线。 14、惩罚 将规则44.1所规定的两圈惩罚变更为一圈惩罚。 15、时间限制 第一条帆船到达终点后15分钟封闭终点线。 16、抗议或补偿要求 16.1抗议表在竞赛办公室(媒体中心)领取。抗议表和要求补偿表或重新审理表应在规定时限内递交。 16.2抗议时间限制为各组别最后一条帆船完成当天最后一轮比赛45分钟内或者今天没有比赛开始45分钟内。 16.3抗议时间限制结束后不晚于20分钟张贴抗议通知以告知听审的各方人员。审理将按张贴的时间进行,在媒体中心办公室进行。 16.4按规则61.1(b)仲裁委员会的抗议审理通知将张贴在公告栏上。 16.5提出抗议的参赛选手除要符合RRS61.1当场呼喊“抗议”展示抗议旗外,还需在当轮到达终点时立即通知终点裁判船。如果因故不能到达终点,可以就近向竞赛委员会报告。 16.6对自己名次有疑问的参赛选手可以到竞赛办公室索取《分数质询表》,填好后交回。 16.7在比赛安排最后一天,要求重新审理的请求可以按以下条件提交: (a)如果提出要求的一方在前一天得到处罚决定,该重新审理请求须在抗议时限内提交; (b)如果提出要求的一方在当天得到裁决结果后,须不晚于30分钟内提交重新审理请求。 16.8在比赛安排的最后一天,仲裁委员会的决定为依据的补偿申请应该在该决定张贴后的30分钟后提出。此条更改竞赛规则62.2 16.9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17、计分 按照RRSA低分计分法。不取消最差轮次。长航赛双倍计分。 18、安全条例 18.1参赛船员到船甲板上时必须始终穿着救生浮物,除非短期时间内在调整衣物或者器材。干式与湿式保暖服不能算作救生浮物。 18.2参赛队可以自备VHF对讲机带到船上并在水上时打开87A频道守听竞赛委员会的竞赛信息。竞赛委员会的救生应急频道也是VHF87A。 18.3未离开码头参加当天比赛的帆船应该通知竞赛办公室。退出比赛的帆船应该立即通知竞赛委员会。 19、官方船只展示的旗帜 裁判船----白底蓝色“RC”字旗 20、垃圾处理 垃圾和废弃物可临时放置到辅助船或官方工作船上。 21、潜水设施和溶剂释放装置 在第一轮比赛准备信号和全部比赛结束之间,不能在船体或其周围使用水下呼吸设备、 溶剂释放装置或其他类同的物品。 22、无线电通讯 参赛船在竞赛中不能发送与竞赛有关的无线电通信信号或接收不针对所有船的无线电通信。 23、免责声明 参加本次帆船赛的选手及随队人员完全是自担风险参加比赛,请参照规则4:参赛决定。 组委会对赛前、赛中和赛后发生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物质损失、人员伤亡不承担任何责任。 附件1 竞赛航线示意图 行驶说明: L1-起航-1-1a-4-终点 L2-起航-1-1a-4-1-4终点 L3-起航-1-1a-4-1-4-1-4-终点 附件2障碍物坐标点; N36°3.249 E120°22.780 N36°3.199 E120°22.7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