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青岛
2023年8月16日—20日
指导单位:国家体育总局水上运动管理中心
主办单位: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北京奥运城市发展促进会、青岛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青岛市重大国际帆船赛事(节庆)活动组委会、青岛市体育局、青岛奥帆城市发展促进会、青岛市帆船帆板(艇)运动协会、青岛旅游集团有限公司、国家体育总局青岛航海运动学校
“[DP]”表示由抗议委员会做出自由裁量惩罚的规则。
“[NP]”指某规则不成为一条船提出抗议理由。这更改规则60.1(a)。
1.竞赛规则
1.1.本赛事将受《帆船竞赛规则》(RRS)所定义的规则约束。
1.2.参赛队需遵守船只器材使用的相关规定,该规定也适用于参赛船在水上的非竞赛期间。
1.3.增加规则41(e):帮助落水船员在营救位置附近返回到船上。
1.4.各成员国/地区管理机构的规定不适用于本次比赛。
1.5.若因规则中英文文字表述而产生歧义,以英文版本为准。
1.6.RRS 20适用时,一条船可以通过赛事官方通讯频道来表明其需要换舷的空间或其回应。
2.航行细则
航行细则将于完成报到手续后分发。
3.通讯
3.1.线上官方公告栏为“2023‘市长杯’国际帆船赛赛事群”。
3.2.[NP]参赛船队需自备手持VHF对讲机。
3.3.在水上,竞赛委员会将通过VHF频道通知参赛船。频道将在航行细则中进行说明。
3.4.[DP]竞赛期间,除紧急情况外或使用竞赛委员会提供的设备外,参赛船不得进行无线电语音或数据传输,且不得接收非所有船都可以获得的语音或数据通讯。
3.5.[NP][DP]为确保比赛的安全和竞赛组织的需要,组委会可能会在各参赛船上安装帆船追踪设备和发动机行驶记录设备。
4.参赛资格与报名
4.1.本次比赛竞赛级别为统一设计组:博纳多First 40龙骨型帆船。竞赛船只将由组委会统一提供,共8条。
4.2.比赛对本国和国际水手(船队)开放,参赛队可以是国家队、城市队或俱乐部队。
4.3.[NP][DP]每个参赛队可报名6-8名船员,另外可以报1名领队或教练员;每个船队至少有1名舵手具有拉力赛的经历、至少有2名船员具有拉力赛的经历。
4.4.[NP][DP]参赛选手须年满18周岁或以上。
4.5.符合条件的参赛船队在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有关资料:
(1)报名表(电子版)
(2)所有船员身份证明扫描件
(3)舵手资质证明,该证明必须是中国海事、CYA等机构认证的资质或其他同等机构认证的资质
(4)舵手照片及航海简历(需注明拉力赛经历)、2名船员的航海简历(需注明拉力赛经历)、船队介绍(400字以内)、船队成员合影和VCR
4.6.赛事报名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24:00,请各参赛队在此日期之前将4.5所列报名资料发送至qdfgzxjsb@qd.shandong.cn。报名表见附录1,或可在青岛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官方网站http://www.qdsailing.org下载。
4.7.组委会以各参赛队以报名时间先后顺序为准确认报名,报满为止。所有报名队收到组委会电子报名确认函回复后,方认为报名成功。
4.8.组委会有权决定是否接受其逾期报名。
4.9.报名成功的队伍应在现场报到时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确认函复印件
(2)全体参赛队员的护照或身份证原件
(3)竞赛规程20规定的足额人身意外伤害险证明文件
(4)船员《免责声明书》
5.费用
5.1.各参赛队需支付报名费人民币2000元和器材损坏押金人民币5000元。
5.2.报名费(人民币2000元):报名成功的队伍需将报名费缴纳至组委会指定链接。队伍需提供账户信息、联系人姓名、手机号以便组委会发送缴费链接。
5.3.器材押金(人民币5000元):报名成功后的队伍请将器材损坏押金转账至以下账户:
户名:青岛市体育事业发展中心
开户行:工行青岛市民中心支行
账户:3803035329280004397
6.船员限制
下表为比赛时船上参赛人数的最少值与最多值:
7.广告
7.1.参赛船队应当展示组委会在指定赞助商广告。
7.2.[DP]赛事期间禁止移除组委会的广告。组委会可能会抗议比赛期间违反本规则的船。
7.3.[NP][DP]参赛船队在参赛船只上投放广告必须预先取得赛事组委会的同意。船队可以在船只后支索悬挂一面广告旗,面积不超过:1.4米×0.96米。
7.4.组委会有权拒绝与赛事赞助商或相关法律冲突的参赛队广告。
8.竞赛模式
本次比赛为航线赛和海岸赛。
9.比赛日程
9.1.日程安排如下:
9.2.最多进行6轮航线赛,每天不超过三轮航线赛。
9.3.每天第一轮比赛的预告信号将在10:00发出。
9.4.最后一个比赛日12:00以后不再发出预告信号。
10.器材检查
10.1.比赛前将由组委会负责对参赛帆船进行统一检查,比赛中组委会可能随时进行丈量抽查。
10.2.[NP][DP]领到器材的参赛队可以按组委会的要求开始整理器材、练习和清理船只。
11.场馆
11.1.附录2为奥帆中心场馆示意图。
11.2.附录3为比赛场地示意图。
12.航行航线
详见航行细则中的比赛航线图。
13.惩罚方法
13.1.规则44.1更改为:两圈旋转惩罚改为一圈旋转惩罚。
13.2.根据规则70.5组成的仲裁委员会的裁决是最终裁决。
14.计分
14.1.计分方法采用RRS附录A的低分计分法。至少应完成1轮比赛方能构成系列赛。
14.2.本次比赛的总成绩是航线赛和海岸赛成绩相加得出,海岸赛双倍积分,并不能被取消。如果平分,以海岸赛成绩优胜者列前。
14.3.若比赛轮次少于5轮,其所有轮次成绩的总和就是总成绩。
14.4.如果比赛达到5轮或5轮以上,其成绩是除去最差一轮成绩的其它轮次成绩总和。
15.船只租用
15.1.采用抽签方式进行船只分配,比赛结束归还器材后,如器材未有任何损坏,器材押金将如数退还。如发生损坏,器材修理所发生的实际费用将从器材押金中扣除,押金数额不足时,需按器材损坏实际金额补交。
15.2.组委会所提供的器材优劣,不作为要求补偿的理由。
16.停船泊位[NP][DP]
参赛船应当停放在组委会为其指定的泊位。
17.船艇吊出水面[NP][DP]
未经竞赛委员会的书面认定或同意,不得将参赛船吊出水面。
18.潜水设备和塑料池[NP][DP]
18.1.在第一轮比赛准备信号和全部比赛结束之间,在船体周围不得使用水下呼吸设备、塑料池或其他类同的物品。
18.2.赛事期间,不得以任何方式清理龙骨船水下以下部分。
18.3.青岛奥林匹克帆船中心及其港池入口250米之内不允许游泳。
19.风险声明
19.1.RRS 3指出:“决定是否参加竞赛或继续竞赛是该船自己的责任。”参与本赛事的每名选手都同意并承认帆船运动是一项存在潜在危险的活动,具有固有风险。这些风险包括强风和恶劣海况、天气突变、器材故障、操船失误、其他船的不良航海操作、在不稳定台面上失去平衡和疲劳导致的受伤风险的增加。帆船运动的固有风险为由于溺水、创伤、体温过低或其他原因造成的永久性、灾难性伤害或死亡。
19.2.所有登船人员必须签署本赛事的《免责声明》。
20.保险[NP][DP]
每个登船人员都需要持有有效的人身意外伤害险,最低保险额度为100万人民币;现场注册时要提供保险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如果没有保险证明,报到时可现场购买保险。否则不允许参赛。
21.媒体权利与限制
21.1.组委会拥有本次赛事的所有媒体权利,并且会于适当时机行使该权利;参赛船队全体人员将无条件赋予组委会永久的权利,于世界各地无论为何目的与透过任何媒介,公开与散播船员的名字、影像与简介,以及竞赛前、中、后之船只与船员的相片、影片与录音。
21.2.赛事组委会可能在每条参赛船上安排最多两名记者或体验人员,随船拍摄、采访比赛全过程。船长有责任保证和监督随船记者在船上的工作和安全情况。
21.3.[NP][DP]船队成员可于竞赛前、竞赛中与竞赛后,接受由组委会认可的媒体代表采访,或提供采访材料,内容可包括赛事本身、参赛船只的预期表现与策略,但不得提供任何负面的、会导致组委会及其官员与员工、竞赛委员会、仲裁委员会、丈量官、当届或过去的赞助商等造成损害、妨碍、或不利影响的评论或采访材料。
22.奖励
组委会将为总成绩前三名的队伍颁发奖状和/或奖杯,奖金(含税):
第一名奖金人民币20000元
第二名奖金人民币10000元
第三名奖金人民币5000元
23.食宿
23.1.比赛期间(8月16日至8月20日),非青岛当地参赛船员入住组委会指定酒店,组委会将承担住宿费100元/人/晚,其余费用由各参赛队自行承担。所有房间含早餐,其他餐饮费用自理;住宿标准为双人客房。
23.2.酒店可能会向住宿人员每人收取200元现金的财物损坏押金,如无任何财物损坏,离开饭店时将给予退还。
24.其他
24.1.每个参赛队须自带本俱乐部旗或队旗,各参赛队须向组委会提供俱乐部旗、队旗或协会旗一面。
24.2.更多信息请咨询:
当地组委会联络人:孟月娇 王汉儒
传真:+86 (0)532 8861 1195
电话:+86 (0)532 8861 1195, +86 (0)532 5828 8291
电邮:qdfgzxjsb@qd.shandong.cn
地址:青岛市香港中路17号1616室
邮编:266071
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联络人:王佳鑫
传真:010-67093169
电话:010-67122438
地址:北京东城区天坛东路74号天坛体育文化中心306
邮编:100061
附录2:奥帆中心场馆示意图
附录3:场地赛竞赛水域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