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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 | 以“小切口”立法破题 青岛出台全省首个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2024-05-01 23:30

青岛拥有得天独厚的海洋资源,被誉为中国“帆船之都”,近年来,随着克利伯环球帆船赛等一系列国际国内重要体育赛事相继落户,带动了海上旅游新业态的发展。为加强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保障海上旅游安全,提升海上旅游品质,市政府出台《青岛市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办法》,自2024年5月2日起施行。


一是建立完善长效监管机制


立足现状,着眼长远,将立法适用范围明确为从事游览观光、休闲娱乐等海上旅游活动的帆船、水上摩托艇、皮划艇、桨板等船艇。强化协调联动,将我市现行的海上旅游综合协调机制和联合执法机制的做法总结固化为制度规范,建立海上旅游管理综合协调机制,加强综合执法检查或者联合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质效。强化属地管理,明确管理职责,压实监管责任。


二是加强统筹规划


为推动海上旅游运动船艇规范有序发展,规定根据国土空间规划、海上交通安全和海上旅游发展需要,在旅游用海功能区范围内明确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的海上活动范围;根据码头专项规划、岸线资源和安全条件以及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的特点,合理布局海上旅游运动船艇停靠的码头、浮动设施或者下水点。为解决旅游信息资源分散、公共数据共享不充分等问题,建立全市旅游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整合旅游信息资源,推动旅游管理公共数据共享,向社会提供旅游公共服务。


三是规范经营管理


为进一步规范经营活动,明确使用海上旅游运动船艇从事经营活动的,应当依法办理市场主体登记。为便于游客选择规范的船艇开展海上旅游活动,建立海上旅游运动船艇信息登记,定期公布海上旅游运动船艇名录。针对虚假宣传、以欺诈方式揽客,诱导游客加价消费等现象,进一步规范明码标价,明确价格方面的禁止行为,规定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经营者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公平竞争的原则,依法诚信经营。


四是强化安全管理


坚持守牢安全底线,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经营者应当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按照规定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安全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安全生产工作。明确景区管理机构或者经营者,以及码头、浮动设施经营者和沙滩管理单位的安全管理责任。加强安全风险防范,对海上旅游运动船艇安全检查、维修和维护保养作出规定,规范救生艇、救生衣、消防、通讯、定位和防治污染等设施设备的配置,加强航行安全管理,保障海上旅游安全。


五是明确相关法律责任


对上位法已有的法律责任规定,原则上不作重复性规定。明确价格违法行为由市场监管部门予以处罚。明确航行前未指导游客正确穿着救生衣或者未向游客讲解安全注意事项的,载客数量超过核定范围或者在日落后日出前航行的,由市体育行政部门或者沿海区(市)政府确定的部门进行处罚。进一步压实监管责任,加大海上旅游运动船艇管理执法力度,促进海上旅游持续健康发展。